关于上饶市中心城区三轮载货车 轻型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我市中心城区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在部分道路分时段分区域采取限制通行的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种类:三轮载货车(人力、电动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车身总长度在5米以内,高度在2.8米以下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二、限行措施:分阶段、时段、区域开展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限行工作。
1、自2019年6月21日起,在市本级城区“三清山大道—槠溪路—志敏大道—前进桥—玉丰路—长塘桥—滨江东路—三清山大道”该环线道路上每日7:30——9:00,17:00——18:30禁止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邮件快递三轮车通行(每日9:00——17:00,18:30至次日7:30允许上述车辆在此道路上通行)。
2、自2019年6月21日起,在市本级城区“三清山大道—槠溪路—志敏大道—前进桥—玉丰路—长塘桥—滨江东路—三清山大道(不含上述道路)”环线区域内每日7:30——9:00,11:30——14:30,17:00——19:30禁止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通行(每日9:00——11:30,14:30——17:00,19:30至次日7:30允许上述车辆在此区域内通行);禁止邮件快递三轮车每日7:30——9:00,17:00——18:30通行。
三、加强三轮车、轻型货车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
1、2019年12月31日前,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启动三轮载货车的牌证管理工作。2020年1月1日起所有上路行驶的三轮载货车须更换为符合上牌条件的车辆并按要求办理登记上牌,三轮载货车驾驶人员应取得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资质,同时继续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限行措施通行。对三轮载货车无牌、无证、不按限制通行规定通行、违法停放等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2、对邮件快递三轮车以“总量控制、存量管理、逐步减量”为原则,统一实行备案管理, 2020年6月1日起,参照其它三轮载货车的管理措施同步实施。
四、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适时对上述车辆的管理措施做出调整和优化。
五、本通告自2019年6月21日起施行。
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6月18日
一、限行车辆的种类和标准
三轮车:电动或人力的三轮载货车
轻型货车:车身长度超过5米,高度超过2.8米的蓝牌轻型载货汽车(车辆参数标准可查看行驶证车辆类型及外廊尺寸)
二、限行时间范围的进一步解释限行时间:2019年6月21日起
限行范围:分为线路上和区域内两种
线路上(仅指道路):“三清山大道—槠溪路—志敏大道—前进桥—玉丰路—长塘桥—滨江东路—三清山大道”形成的环线道路上。
时间:只限早晚两个高峰(每日7:30—9:00,17:00——18:30),其余时间允许正常通行。
区域内(不含道路):“三清山大道—槠溪路—志敏大道—前进桥—玉丰路—长塘桥—滨江东路—三清山大道”形成的环线区域内。
时间:每日9:00——11:30,14:30——17:00,19:30至次日7:30允许通行,其余时间禁止通行。
三、是否可以办理通行证?涉及特殊物品、特殊情况的,视情可办理当次有效的临时通行证,不办理长期和多次有效的通行证。
四、关于挂牌办证的问题(一)从即日起,三轮车驾驶人无驾驶证的,应抓紧时间办理,前往户籍所在地交警车管部门考取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证(D照)。
(二)所购车辆必须符合能够上牌的车辆,应为纳入工信委目录,具备上牌条件的车辆(具体可向销售商咨询确认)。
(三)挂了牌的车辆能否随意通行?
挂牌车辆仍需要按照当时的限行措施要求通行。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相应处罚限行车辆如违反限行时间及区域的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之规定,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
六、限行后,从业人员如何应对?
限行车辆应避开限行时间和范围来通行,或者使用长度5米以内、高度2.8米以内的轻型货车、微型货车,或其他不受限行的车辆进行运输。限行工作实施后,请广大市民根据限行要求调整好运输的时间和方式,满足货物运输、生产生活的需要。
七、三轮载货车出行应注意哪些?
三轮载货车应当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禁止闯灯越线、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靠机动车道最右侧通行,夜间出行应当配备、使用照明设备,同时,减速慢行,确保安全。